重庆一公司涉亡人事故被罚100万提起诉讼,法院依法纠正为40万

2023-04-18 13:37:25 来源:澎湃新闻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4月18日,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从重庆市涪陵区法院获悉,近日,该院纠正一起过重罚款行为,帮助案涉行政争议获得实质化解。案件结案后,原被告双方均向该院表示了感谢。

据介绍,2021年9月8日,重庆某在建项目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高处坠落事故。2023年1月9日,某应急管理局作出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查明涉事建筑劳务公司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、未对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,导致该项目一人高处坠落死亡、直接经济损失138万元,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结合《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,在《安全生产法》规定的3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幅度内,作出对该公司罚款100万元的决定。该建筑劳务公司认为罚款金额过高不服处罚决定,于2023年1月17日向涪陵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
涪陵法院审理发现,某应急管理局在作出罚款决定时存在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问题,主要表现为市应急管理局依照《安全生产法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了《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,对本案违反安全生产规范的行为,《裁量基准》规定的罚款幅度为30万-50万元,但某应急管理局未按照《裁量基准》规定的罚款幅度进行处罚。某应急管理局也未考虑违法行为公司为首犯、积极赔付死者亲属赔偿款、未因事故发生造成其他不良影响、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开展事故调查等情节对该公司减轻从轻处罚,导致罚款金额过高。

为妥善解决案件争议,涪陵法院将案件移送属地司法局进行实质化解,并全程指导案件化解工作的开展。化解过程中,法官多次与被诉行政机关梳理案件事实,分析法律适用,促使其意识到作出行政行为时存在的问题。

随后,涪陵法院向某应急管理局发送司法建议函,明确指出其作出案涉罚款决定时存在的具体问题,建议其限期纠正。某应急管理局收到司法建议函后立即作出了回复,并自行撤销之前作出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对某建筑劳务公司的违法行为另行立案处罚。

最终,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,某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3月31日作出新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决定对某建筑劳务公司的违法行为罚款40万元。某建筑劳务公司收到新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后,于2022年3月31日向涪陵法院提出撤诉申请,法院于当日作出撤诉裁定。案件结案后,原被告双方均向法院表示了感谢,某建筑劳务公司主动缴纳罚款40万元,案涉行政争议获得实质化解。

据了解,涪陵法院近年来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,通过各种司法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诚信作为。涪陵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,助推行政机关通过柔性执法传达执法温度,保护民营企业,优化营商环境,推进经济社会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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